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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五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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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院2025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按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性质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学历层次 专科
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 13426(国标代码)
五年制高职报考代码 9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江西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608号
办学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部门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30200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第六条 2025年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及计划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410303 |
畜牧兽医 |
100 |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全省2025 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5〕10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身体要求
第八条 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如有调整,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前三年按中专收费2500元/年(农村、县镇户口免学费)、后两年按高职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学制和学历证书认定
第十二条 学制:五年。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章 组织与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进行监督,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再监督。
第十五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普通高校招生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608号;
联系电话:0791—85739800、85723551、85752856;
Email:88174358@qq.com。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3日
学院地址: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邮编:330200
电话: 0791-85739800、0791-85723551、0791-8575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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