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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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36013426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历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2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专业:学院设七系二部一学院,共42个专业,分别为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宠物养护与驯导、水产养殖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酿酒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现代农业技术、园林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工程造价、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等。各类型招生(高职单招、统招等)设置专业和计划数以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为准。
第八条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投档要求进行阅档,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我院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在高职单招录取过程中,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次;在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遇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第九条 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身体要求
第十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自身高考体检结果以及健康状况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如有调整,按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后的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标准进行收取,800元/年/人。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九章 学制和学历证书认定
第十六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教育教学和思想品德考核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 组织与监督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招生工作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江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91-85739800、85723551、85721007。
第二十一条 录取信息及本招生章程通过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网公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4月22日
学院地址: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 邮编:330200
电话: 0791-85739800、0791-85723551、0791-85752856、19970401862
万老师:18679108926、温老师:13755210466、郭老师:15970666364、詹老师:138706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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